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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耽延不去得,要到幾時呢?

經文【書18:1-10】

講員:劉銳鋒牧師            記錄:羅慕琳姊妹

引言──既是應許之地,為何仍未得到?

從聖經與神學角度來看,神雖然「賜給」了以色列人應許之地,但這分應許並非不勞而獲的禮物,而是一場需要與神同工、憑信心奪取的「過程」。神賜應許之地是「法律與信仰上的約定」,而爭戰則是「實際執行與信心的考驗」。這片土地雖已屬於以色列人,但當時仍被迦南人所佔據,於是神要以色列人透過爭戰來驅逐罪惡、彰顯祂的公義,並在過程中經歷信靠神、學習順服。

這涉及以下幾個核心原因:一、信心的考驗與鍛鍊。進入應許之地不只是地理上的移動,更是屬靈上的漸趨成熟。神要以色列人在爭戰中學習倚靠祂,而非自己的武力。當以色列人因懼怕而退縮時,便無法進入神的應許之地;二、對迦南惡行的審判。當時迦南地的居民惡行極大,神藉以色列人的手對這些邪惡勢力進行審判,這場爭戰被視為神公義的執行;三、清除偶像崇拜的誘惑。神命令以色列人趕出當地的居民,是為了防止以色列人受到異教偶像崇拜的誘惑;四、學習「與神同工」。神定意要人參與在祂的計劃之中,這種「神作主導、人去執行」的模式是為了建立人與神之間親密的立約關係。總括而言,應許是「所有權」的賦予,而爭戰則是「使用權」與「治理權」的實際取得,神的恩典往往伴隨着人的責任與行動。

停滯的子民

約書亞記18:1提及「示羅」意為「安息」,此城屬於以法蓮支派所分之地(書16:6)。約書亞揀選示羅為設立會幕的地方,供全民敬拜神。五個支派分得地業後,約書亞把會幕從吉甲移到示羅,意味他們把宗教、政治、軍事中心挪到了迦南的中心地帶。「會幕」是以色列百姓宗教生活的中心,也象徵以色列的終極統治者是神。

「那地」是指迦南地的核心地區(約旦河西),雖然尚未完全消滅所有迦南人,但約旦河西的戰略高地(如示羅所在的以法蓮山地)已在以色列的控制之下,這指的是整體勝利的戰果。示羅因此被定為中心,當時猶大、以法蓮和瑪拿西已經分到土地,會幕設立在示羅是為了規劃其餘七個支派的地業。已分得地業的支派有:約旦河東的呂便、迦得、瑪拿西半支派(東);約旦河西的猶大、以法蓮、瑪拿西半支派(西);尚未分得地業的支派有:約旦河西的便雅憫、西緬、西布倫、以薩迦、亞設、拿弗他利及但。利未支派沒有固定的土地產業,而是分散居住在各支派的城邑中,因為他們的產業就是耶和華神。

責備與命令

「耽延不去得」(書18:3)指的是以色列人已經征服了大部分迦南地,設立會幕後,因着懶惰、恐懼或安於現狀,沒有積極去把剩餘的土地徹底佔領,並進行實際分配與居住。「不去得」有兩個真實意涵:一、行動上的怠慢。其餘的七個支派安於當下,對於再去爭取、分配剩下的土地感到遲延或軟弱;二、這不僅是「攻打」的征服動作,更包含「前往實地,確切地把土地佔為己有、進行經營和生活」。約書亞的責備旨在鼓勵以色列人拿出信心,履行神賦予他們的使命,不要在已經取得的「局部勝利」中停滯不前,而是要完成全部的產業承接。總括來說,當時土地「在他們面前被征服了」(即已經沒有大規模的聯合頑抗),但以色列人仍「遲遲不去佔領」(未採取實際的佔領行動)。

七支派的耽延有三大原因:一、對神應許的誤解:未能理解神賜地的終極目的,誤以為應許僅是物質上的安逸,而非屬靈使命;二、爭戰後的屬靈疲乏。因長期征戰身心俱疲,以色列人滿足於已得財物,失去了繼續爭戰的意願;三、抗拒農耕。長期的遊牧生活使他們不適應定居與耕種,故傾向與迦南人貿易而非自給自足。事實上,「耽延不去得」所反映的不僅是行動上的遲延,更是一種深層的心態危機。首先是安於現狀,因為他們已得部分恩典而懶於進一步爭取;其次是畏懼困難,不願親手清理殘餘的迦南人,寧可逃避艱難卻必要的清理工作;最終則是缺乏使命,忘記了神賜土地的終極目的不是為讓人了享樂,而是建立聖潔的國度,承擔神所託付的聖約責任。這三種心態交織,使原本蒙召得地的子民,最終淪為屬靈上的旁觀者。

人常在困境中迫切尋求神,卻在環境安穩後安於現狀、止步不前。神藉着環境與話語(如在示羅設立會幕)催促信徒,不可停留在「次好」,而當追求基督裏「上好」的應許(書18:3)。會幕的設立,不僅是敬拜中心,更是神對遲延者的提醒,祂的同在就是催促前行的記號。在約書亞責備以色列民後,立即頒布土地分配的具體命令(書18:4-7),當中既是對族人消極態度的責備,也是重申神聖秩序與分工。約書亞記的分地原則主是要依循摩西的律法,以「拈鬮」決定位置以示公平,並依「人數多寡」決定土地大小。其核心原則包括:按支派人數比例分配、遵守神對應許之地的劃分、為利未人預留城邑,以及先得地的支派需協助其他支派爭戰。

在約書亞記和之前的民數記中,確實提到了兩種分地的方式:「按人數多寡」(民26:54),以及「拈鬮(抽籤)」(民26:55)。兩者看起來雖有矛盾,但因為分地過程分成兩個階段,而且其邏輯亦略有不同,所以並不矛盾。第一階段:猶大、約瑟子孫(強大支派)先行佔地,在分七分之前,猶大、以法蓮和瑪拿西半支派已經先分到了土地(書15-17章),這部分主要是基於他們的強大實力與對應的人數;第二階段:剩餘七支派的「分作七分」,這裏的關鍵在於這「七分」並非完全等分,而是「適配」的七分。根據聖經學者的解釋:一、約書亞派出勘察員時,他們並非盲目劃線。這群人非常清楚剩下七個支派的人口規模。在劃分土地時,他們會預先考量到這七分土地中,應該有大的也有小的、有肥沃的也有貧瘠的。他們寫在冊子上交給約書亞時,這七分地已經是為了這七個支派「量身打造」的;二、拈鬮是為了防止私心,避免各支派因爭奪水源而全部選擇離中心最近的地方。透過在耶和華面前拈鬮,便能表示這塊地是「神給你的」、是神權授權,是為了「消除爭議」而非「隨機分配大小」;三、即使拈鬮定下了位置,地界卻並非不可動的。如抽籤後發現某個支派的人數實在多到土地也裝不下,或某支派的人數太少但土地太多,他們便會重新劃分邊界(書19:9)。

順服與行動

七個被選出來的支派代表立即執行約書亞所委派的土地劃分任務(書18:8-10)。隨後,約書亞在示羅的會幕,於耶和華面前為以色列各支派拈鬮,依神的引導公平分配產業。此過程彰顯了分配的神聖與對程序的重視,也藉着拈鬮體現神的主權而非憑人意;同時,記錄在冊的細緻步驟,確保了分配的透明度與可追溯性。最終,土地依支派之名正式分定,完成神所託付的應許之地的分配。

「分配產業」的深層意義

1)獨特的「分量」(按人數多寡)
神分地時考慮了人數,就像祂造人時考慮了每個人的器皿大小與使命。有些人天生領受五千銀子、有些人兩千、有些一千。這不是為了比較優劣,而是為了讓每個人在自己的「分」上發揮最大的功用。神給予某些人較大的責任或挑戰,是因為祂知道那個生命的容量可以承載。

2)神聖的「定位」(拈鬮的意義)
拈鬮代表這分產業不是「憑個人努力得來」,而是「被賜予的」。我們的出生背景、外貌、天賦,往往像「抽籤」一樣,不能自選。當我們承認這是神「拈鬮」給我的,我們就不再抱怨,而是開始問:「神要在這塊地上如何帶領我」?

3)珍視「地界」(界限中的自由)
不需要看別人的分。以法蓮支派若一直盯着猶大支派的寬廣土地,就會忘記自己擁有肥沃的山地;要深耕自己的分,人生的滿足不在於「土地的大小」,而在於你有沒有在那塊土地上「趕出仇敵」、「開墾森林」。

4)動態的「豐盛」(調整與恩典)
如同猶大分地給西緬,神有時也會透過別人的豐富來補足我們的不足,又或讓我們成為別人的祝福──這就是教會的肢體生活。

結語

1)克服「未知的恐懼」──拈鬮後的行動
雖然神已透過「拈鬮」定下位置,但地圖上的地界卻不等於實際的佔有。那七個支派之所以耽延,可能是因為剩下的土地還有強敵,或者他們習慣了漂泊,於是害怕承擔拓荒的責任。假如神給了你恩賜,也給了你人生的召命,但如果因為害怕失敗、害怕跨出安舒區而「原地踏步」,那塊地就永遠只是地圖上的虛線。神的主權(給你的分)是需要人的回應(去得地)來完成的!

2)停止「無謂的攀比」──專注自己的分
當人看着別人的支派(如猶大、約瑟)已經安頓好,心裏若產生「我的地好像比較難開墾」或「為甚麼他們先得」的心理,就會產生懈怠。「耽延」往往是源於心態的不平衡,當我們太在意別人的「分」比我們大、比我們好時,就會失去經營自己那分地的動力。珍視神給自己的分,不要因為覺得自己的恩賜不如人,就「埋藏銀子」(耽延)。神量給你的地界,無論是家庭、職場還是服事,都有唯獨你才能趕出的「仇敵」和唯獨你才能收割的「莊稼」。

3)轉化「被動的等待」為「主動的勘察」
約書亞解決耽延的方法,是叫以色列民去「走遍那地,劃分七分」。應許之地不會自動變成家園。如果只是坐在示羅等神把敵人趕走,那就是耽延。在屬靈生命中,我們常說「等候神」,但有時其實是在「躲避神」。「得地」是一個主動經營的過程,而「耽延不去得」的本質,便是對神「分地原則」的不信任。

當相信神給我們的「分」是最適配的,也是神聖命定的,我們就沒有理由推諉。恩賜若不使用就會萎縮,產業若不經營便會荒廢。我們每天都要感恩地領受神所給予的,並勇敢地走進神量給我們的地界;不必等到環境完美才出發,因為當你起步「去得」的那一刻,應許才會真正落實為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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