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靈人
經文【林前3:1-5】
講員:郭文池牧師 記錄:張淑儀姊妹
引言
弟兄姊妹,平安!感恩能在貴教會「成長班25周年」的重要日子證道。25年前,張慕皚牧師帶領城浸作出這樣的改革,我相信這必定是一個不容易的決定。雖然教會在不同的時代必須作出不同的改變,但不管環境怎麼改變,當中有些基督徒的核心價值(例如成長)是永遠不變,並且值得我們世世代代去遵守的。
屬靈的人(A spiritual man)
「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裏為嬰孩的。」(林前3:1)在哥林多前書第3章,保羅將該教會的會眾分成兩類:屬靈的和屬肉體的。在華人教會的傳統裏,「屬靈的人」是一個敏感且具爭議性的課題,也許是因為許多前人為中國教會打下了很好的基礎,因此他們的看法便影響深遠。當中較有名的著作是倪柝聲一套三冊的《屬靈人》,該書將整個基督徒的成長路程都寫了進去。它帶有系統神學的意味,當我們閱讀時,也許會在無意之中把「屬靈人」誤解為將人的靈性提升到一個更好的層次,甚至認定這是靈性修煉的結果。也許這未必是作者的寫作原意,卻引申了一個問題:屬靈人到底是指甚麼呢?是指透過一些修行,使人的「靈魂」得到層次上的提升;還是指出我們的生命是屬於「聖靈」,並且由祂掌管呢?這兩個向度會使基督徒的成長走向兩個不同的方向,要麼越來越像律法師,追求自我生命質素的提升,要麼將責任歸給聖靈,並由祂來掌管我們的生命。我認為,保羅這裏的意思是後者。我們可以從上文找到答案:「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林前2:12)這裏清楚的指出那是從神來的「靈」,因此我們可以肯定上下文一直都是在說神的靈,「屬靈的人」就是一個願意接受上帝掌管生命的基督徒。
屬血氣的人(A natural man)
第3章是屬靈的與屬肉體的對比,事實上,早在第2章便有另一個對比。「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2:14)這裏也清楚的指出屬靈的「靈」是指向聖靈,而「屬血氣的人」不會領受關於上帝的事 ,甚至會以為愚拙,因為他們就是不信主、生命中沒有神的靈的人。然而,屬於聖靈的人便能夠明白上帝的心意。也許我們可以簡單的根據基本的邏輯,將人分為兩類:有神的生命,即基督徒、屬靈的人,以及無神的生命,即非基督徒、屬血氣的人。但事實上,人的生命往往比邏輯哲學複雜很多,絕不會是非此即彼。比方說,愛的反面是恨,因此理論上兩者應該不能並存,但面對子女或伴侶,許多人都是又愛又恨,或者愛中有恨,恨中有愛吧!也許大家都看過《四個屬靈的原則》或《美滿人生》?當中以圓圈代表一個人的生命,當十字架在圈外,代表神與他沒有任何關係。圈內的寶座,代表自我生命的掌控──當「我」坐在上面便表代由自己掌管人生,而圓圈裏面那些黑點,則代表生命中的各種混亂與不安,這種狀態便是屬血氣的人。當人讓十字架坐在椅子上(「我」退下寶座),便是讓主掌管我們的生命,那些混亂的黑點也會因此變得井井有條,這種狀態便是屬靈的人。
屬肉體的人(A man of flesh)
剛才提到生命不是非此即彼的二元對立,同樣,保羅也深明這道理,於是他在第3章提出了第三個可能性──「屬肉體的人」。這字詞單在3:1-3便出現了三次,英文翻譯為A man of flesh,中文直譯就是身體或肉體,這字詞常常出現在保羅的書信裏面,當中有兩個不同意思。第一,純粹指向人終必腐朽的身體、肉身,這是一種事實的陳述,是中性的,沒有好與壞之分、道德或靈性上的判斷;第二,含有負面的意思,指向因罪而導致與聖靈對立的肉體。保羅在羅馬書便有詳細的闡釋:「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着我裏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7:14-24)大家可以發現,當中有一個靈性上的對比,「身體」在這裏明顯帶有負面,即與善抗衡的意思。
至此,我們不禁要問,屬肉體的既不是屬靈的(基督徒),也不是屬血氣的(非基督徒),那麼這類人算不算是基督徒呢?我認為他們是基督徒,原因有兩個:第一、保羅在這裏(林前3:1)稱他們為「弟兄們」,這明顯是指向「在基督裏的屬靈弟兄姊妹」;第二、保羅說屬肉體的是「在基督裏」,意思就是他已重生得救。然而,為甚麼保羅不能把他們「當作屬靈的」(林前3:1),甚至「那時不能」,「如今還是不能」呢(林前3:2)?原因是:「我是用奶餵你們,沒有用飯餵你們。」(林前3:2)嬰兒小時候只能吃奶,但如果十年後,他也只能吃奶而不能吃飯,是否很可悲呢?基督徒的生命也是這樣,不成熟、沒成長的只能吃「靈奶」,不能吃「靈裏的乾糧」,這類人雖已信主,但卻是屬肉體的。補充一下,「飯」這個字眼明顯是中文的翻譯,因為猶太人的主要糧食不是飯,因此這裏的真正意思是「乾糧」。保羅這比喻的意思是,面對沒有長大的屬肉體的人,仍舊只能以容易吸收的方法去餵養他們(流質食物),而不能以固體食物(乾糧)多供給他們營養。換言之,屬肉體的基督徒雖然在生命中已有神,但他對真理卻是吸收不到!
屬肉體的人,還有另一個特徵。「你們仍是屬肉體的,因為在你們中間有嫉妒、紛爭,這豈不是屬乎肉體、照着世人的樣子行嗎?有說:『我是屬保羅的』;有說:『我是屬亞波羅的。』這豈不是你們和世人一樣嗎?亞波羅算甚麼?保羅算甚麼?無非是執事,照主所賜給他們各人的,引導你們相信。」(林前3:3-5)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嘗試處理許多問題,包括因分黨分派而產生的嫉妒、紛爭。他指出,假如基督徒也黨同伐異的話,便會與世人無異。事實上,世人都希望借助名人的名聲,使自己的地位得到提升,並從而獲得益處。當教會內部有嫉妒、紛爭便會引申勾心鬥角、互相排斥,甚至分裂。在本質上,「照着世人行的樣子」的行為跟屬血氣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他們都是照着自己的本性去回應所有問題──你做初一,我做十五;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至此,我們可以肯定屬肉體的人是已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也已邀請了耶穌進入他的生命。可是,他的生命,按上文的字眼是屬靈人,然而,他的生活、他的行事為人、他對屬靈的追求卻像非基督徒,即上文所說的屬血氣的人。屬肉體的人的生命是屬靈的,但其生活卻是屬血氣的,當兩者竟有如此大的落差,是不是十分矛盾呢?弟兄姊妹,請撫心自問,這種情況是不是只發生在哥林多教會裏面呢?九龍城浸信會有沒有呢?
《不眠不休的教會》(The Church that Never Sleeps) 一書提到一位年青牧者在烏煙瘴氣的地區牧會的見證。作者巴馬太牧師(Matthew Barnett)曾帶領許多黑幫人士歸正信主,甚至使性濫交、未婚同居者回轉。我在牧會時,也有相似的經歷,感恩當人信主後,他們真的會徹底改變思想和行為,從前不覺得有問題的人和事,藉着聖靈的帶領,他們便能夠改以神的真理去處理。
結語
我們都知道為何要返成長班,可是該如何成長呢?就是要做個屬靈的人,因為當有聖靈在心裏,我們便會愛慕真理並以此作為行事為人的準則。我們已信主,當然不是屬血氣的了,可是我們要警醒不要變成屬肉體的人,因為他們雖然已在在基督裏面重生得救,卻仍像世人般過活,對真理既沒興趣,也不會以此作為人生的指南。弟兄姊妹,你會如何選擇呢?
成長班成立25周年是一個里程碑,提醒我們必須繼續的成長。假如你仍未參加成長班的話,鼓勵你在崇拜後聯絡傳道牧者。盼望你能做一個屬靈的人,全情投入教會的生活,惟其如此,你才會真正的在教會裏面成長。弟兄姊妹,願神賜福給你們,使你們真正以主耶穌為生命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