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神蹟系列(5):有主!不怕!
經文【約6:15-21】
講員:陳淳牧師 記錄:羅慕琳姊妹
引言
「耶穌履海」是約翰福音中的第5個神蹟,觀眾只有門徒。第1個神蹟開始時,耶穌說:「我的時候還未到」(2:4),到第7個神蹟結束後,耶穌卻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12:23)。從這種鋪排可以得知,這7個神蹟是約翰刻意挑選的,他用「記號」這字去描述「神蹟」,是盼望讀者能夠看見門徒與百姓經歷神蹟後,信心如何長進,而達至生命的改變,但這不是因為知識增加或經歷神蹟,而是因為與基督建立關係並委身信靠。
真正的信心
這種信心的蛻變是循序漸進的,從「變水為酒」開始記載:「門徒信了」(2:11),「後來許多人也因看見神蹟而信了」,「但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信)他們。」(2:24)可見這種從神蹟而來的信心並非耶穌想要的。在「醫治大臣之子」一事,大臣單憑耶穌在迦拿的說話就信祂已經醫好遠在25-30公里外迦伯農的兒子,這種「未見而信」才是真信(耶穌後來以此教導多馬,見20:29)。在「醫治38年癱子」一事,患者雖得到神蹟性的醫治,但耶穌卻刻意勉勵他不要再犯罪,原來對猶太人而言,犯罪就是不信的表現(8:24、15:22,24、16:9),被醫治並沒有為患者帶來真正的信心,他後來更直接出賣耶穌,間接顯出他的不信。
耶穌履海
「五餅二魚」的神蹟,並沒有使人們認識耶穌是彌賽亞的真正意義,他們反而企圖擁立祂作王,以滿足他們的需求及期望。「耶穌履海」是緊接「五餅二魚」發生,無論在時間上,還是文字結構上,這兩個神蹟都是緊扣在一起:「A. v1-15:主餵飽五千人」對應「A. v27-58:主是生命之糧」;「B. v16-21:門徒反應、耶穌履海」對應「B. v59-71:門徒反應、宣認與出賣」;這兩個神蹟、兩個反應中間最重要的是耶穌對眾人的責備:「C. v22-26:枉然見證、經歷神蹟,信心卻仍停留在膚淺起點。」請注意!「耶穌履海」並不等於「平靜風浪」(太8:23-27,可4:35-41及路8:22-25)!前者發生時,門徒遇上的不是大型暴風,而是因風不順(太14:24,可6:48),原文就是相反的風向或逆風,當時耶穌並不在船上。「耶穌履海」一事讓我們有三方面的反思。
1)無主人生苦操勞(v16-19a)
當時門徒正期待沒有上船的耶穌會去到他們當中,然而耶穌還沒來,狂風大浪卻先至!至此,我們會發現兩個問題:第一,門徒正在哪裏等待?唯有在海中心或邊走邊等,才會被逆風所影響;第二,門徒為何不等耶穌就先上船渡海呢(從馬太福音14:22-24可知,原來是耶穌要他們先渡海)?我們來看看地圖,耶穌在地上的事工是以加利利海(湖)附近為中心,祂在這裏行了大部分的神蹟及講解了一半以上的比喻。耶穌與門徒穿梭加利利海是常事,而耶穌最少收了四個漁夫作門徒,他們晚上在加利利海打魚亦是常事(約21:3,路5:5),即使遇上小型暴風或逆風也能輕鬆應對,他們跟隨了耶穌三年半,時常穿梭對岸卻只兩次遇上與風浪有關的意外。
「五餅二魚」發生在伯賽大(路9:10),從那裏到迦伯農約3-4公里,徒步只需約30-45分鐘,坐船則會更快。耶穌吩咐門徒上船時,應有足夠的時間可以平靜渡海;也可能是耶穌知道將有逆風,所以刻意催促門徒上船(太4:22,可6:45)。有人質疑,也許門徒只是碰巧遇上逆風罷了?這是不成立的,原因有二:一、耶穌是全知的主,豈不能預知海面的變化?這說法是貶低了耶穌的能力;二、經文並沒有使用「試煉」等字眼,在自由選擇的原則之下,耶穌事前已作出警告,只是門徒自己耽誤了時間罷了。此外,由於耶穌有整夜禱告的習慣(路6:12),所以「毋須等待」並非客氣而是要求,門徒當然也知道(不是無主人生苦操勞,而是不聽主言苦操勞)。在6:13-14,門徒與眾人一樣不願遠離,他們在等待耶穌作王,好讓他們能得到餘蔭,無論是等待或不願遠離,都反映了他們不明白耶穌是彌賽亞、是神的兒子的真正意義。約翰用了一個非常諷刺的字來描述海「翻騰」了,這個字是醒了、被喚醒的意思──門徒仍未醒悟,風浪卻已經覺醒,「等」,讓門徒等出了禍患!結果他們逆風搖櫓走了十里多路。假設耶穌是傍晚約6時催促他們上船,祂四更天在海面上行走(太14:25,可6:48),那時大約是凌晨1-3時,兩者相距最少7-9小時。當時門徒仍在湖中央,本來不足1小時的航程竟變成7小時!門徒不聽主言遇逆風,逆境掙扎苦搖櫓,這可會是我們的生活寫照?搖櫓原文是驅動或催逼的意思,這提醒我們,當門徒身處「逆風」而心緒不寧時,雖然眼前不是真的「風暴」,但他們內心的掙扎、糾結卻比遇上真實的漩渦更可怕!我們的人生是否也是如此呢?
2)不辨主身空驚惶(v19b)
在19-20節,經文中的「看見」不是簡單的看見,而是持續的關注、觀察。門徒不是第一眼就認出耶穌,而是留意、觀察從遠至近、慢慢地走過來的人。約翰不是用跑【τρέχω】,而是用走【περιπατέω】。耶穌在海面上走了3-6公里,用了約1小時漸漸走近船邊,這才被門徒認出來。門徒從等待至遇逆風、搖櫓經歷了7-9小時,雖然艱辛,但他們並不害怕。可是,當他們在最後1小時看見從海面上逆風而來的人是耶穌時,反而令他們感到害怕!這群熟悉加利利海的漁夫心中一定有很大的疑問,他們在逆風中幾乎動彈不得,但逆風卻阻擋不了他們的夫子耶穌!最匪夷所思的是,耶穌不是駕船而來,而是視風浪如無物、如履平地的走過來──這位他們自以為認識的彌賽亞到底是誰呢?真是超出了他們的理解與想像!
按馬太、馬可福音的記載,門徒從很遠看見有人在水面上行走,就開始猜想這人「不知是誰」、「是鬼怪」,因此感到驚慌。當耶穌來到船邊,門徒這才認清「是耶穌」而變得不怕(馬太福音更獨家記載彼得嘗試學效主在水面上行走,但約翰卻刪去這場景,因為這與他撰寫的信心成長主題無關)。門徒看見耶穌在海面上行走就害怕,這是簡單的過去式動詞,意思是「已經發生,繼續懼怕」,這害怕的原文不同於馬太、馬可福音情緒驚慌的用詞,而是對耶和華神敬畏的「懼怕」。門徒在看清「是耶穌」後才震驚不已,所以他們是不辨主心空驚惶──不是因眼睛看不清而震驚,是看清了更震驚。他們的震驚凸顯了他們不明白為何這先知、拯救的王竟是至高的主,明顯地,他們仍未明白耶穌過去所教導的一切。放諸今天,我們都是屬主的門徒,不要被眼前的困境所迷惑,應該以屬靈的眼光看待自我困擾的舊思維,將舊我釘死在十字架上,快跑跟隨主,如此才能不怕遇上逆風。
3)認清基督樂依傍(v20-21)
「耶穌對他們說:『是我,不要怕!』門徒就喜歡接他上船,船立時到了他們所要去的地方。」(約6:20-21)雖然門徒已經歷過最少4個神蹟,但他們仍然不明白耶穌不是要來改革社會或復興以色列的王國,因此這次超越自然的神蹟,是要使門徒認清彌賽亞是道成肉身且住在人中間的真道,祂更是獨一上主的獨生子!「是我!」讓門徒想起耶穌過去的教導──信心不是憑藉神蹟建立而成,約翰福音的大綱是:「潔凈聖殿」(2:13-22),猶太人要求耶穌行神蹟以證實其預言,卻遭耶穌拒絕,約翰說門徒也要待祂復活後才明白,可見此時他們並不理解;「與尼哥底母論重生」(3:1-21),可以看見建基於神蹟的信心只會令人不斷陷入誤解;「與撒瑪利亞人談道」(4:1-42),因着外邦婦人宣稱耶穌便是基督,許多撒馬利亞人因此相信祂,然而約翰強調這是因為耶穌的道(話)多於婦人的神奇經驗;「與猶太人爭辯安息日」(5:16-30),耶穌揭示神子的工作不單是神蹟賜予者,更是審判者;所以,「為耶穌作見證」(5:31-40)不是神蹟,而是施浸約翰、耶穌做的事、天父的見證,舊約聖經的預言或預表。
「是」、「我」的原文應該是「我是【ἐγώ εἰμί】」,而「我是」引用自舊約【הָיָה】(參出3:14,賽41:4),對猶太人來說,這用詞直接指向耶和華神,任何人都不配以此自稱,這也是耶穌第一次向門徒直接表露彌賽亞與耶和華的關係。在猶太人文化中,唯有耶和華才能行走在水上(伯9:8,詩77:19),再配合耶穌履海的神蹟,這是對門徒最適切、適時的教導。「我是」並不是首次出現,也不是最後一次出現,在約翰福音4:25-26耶穌回答婦人時說:「這和你說話的,就是他!」「我是」不單是耶穌自揭子與父原為一,更重要的是讓門徒開始意識到信靠耶穌遠勝因神蹟所帶來的好處。在耶穌履海這事上,信靠耶穌就是得着神蹟的好處──神蹟與信心在門徒面前二合為一,而不是二擇其一。難怪約翰說:「門徒就喜歡接他上船」(約6:21),「喜歡」原文是願意、決定、欣然,是未完成式動詞;「接」原文意思是接受、領受、拿取,是簡單過去式動詞。單單認清彌賽亞的身份,擁有屬靈的知識並不足夠,無論是當日的門徒還是今天的我們,都需要甘心樂意的「願接基督樂依傍」,因為唯有接受耶穌成為自己生命的救主,才能不再自我,徹底的改變(這是祂改變我們舊生命、破碎人生的神蹟)。雖然接受基督只是一次,但欣然的態度卻要延續終生。
結語
當門徒接耶穌上船後,船就立時到了他們要去的地方──門徒們搖橹7小時仍未能到達的迦伯農,現在霎時到了,這是另一個神蹟!當離開了上帝,一切的拼命掙扎都只是徒勞;但只要與神子同行,一切瞬間都能成就。當門徒認清基督、接受基督,祂所給他們額外的神蹟,是超越門徒(及我們)的想像、計劃及計算的。弟兄姊妹,基督從來都不是來滿足我們內心渴望或物質需求,祂的呼召一直都是:「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9:23)這才是真智慧、真安全,才是「有主!真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