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聖言:相信‧再相信
經文【約4:46-54】
講員:馮慧敏傳道 記錄:張淑儀姊妹
引言
我們的信仰到底是甚麼?一個外國電視台節目曾邀請了大約 50 位小孩對談。這些孩子之所以受到邀請,是因為他們來自不同宗教信仰的家庭,包括:基督教、猶太教、穆斯林、印度教或錫克教等。主持人在孩子之間穿梭,詢問他們的信仰是甚麼。他們總是說,信仰是來自父母,或是祖父母的……弟兄姊妹,你會怎樣回應基督教的「相信」?
甚麼是相信
「信」(Believe),在四卷福音書中均作動詞:馬太福音出現了11次、馬可福音14次、路加福音9次。今天所講的約翰福音則出現了 98 次,約翰提及最主要的是「信基督」,出現了36次,這與保羅神學的思想相若。信是理智上的決定,包括信任和信靠。信基督是基督徒的基本,對約翰而言,「相信」則是一種行動,「不是你所擁有的,而是你的行動。」在約翰福音4:46-54出現了一位人物:「大臣」,指的是當地的行政長官。另外,經文提及的「加利利的迦拿」位於拿撒勒之北約14公里,是一個在小山和溪水旁的小村。這地方不在主要幹道之上,交通不甚便利,但因此很寧靜。時至今日,當地的遺蹟仍保留了新約時代的外觀,在村裏有希臘東正教堂和一座在1879年建成的天主教堂,內中有兩個石缸,據說就是當日主耶穌「變水為酒」的六個石缸中的兩個。
經文又提及另一個地方──「迦百農」(Capernaum),是位於加利利海東北岸的城鎮,低於水平線204公尺,是加利利北區的經濟樞紐。經文提到「下去」這動詞,原來假如要從迦拿出發往迦百農,就必須向東越過加利利山區,下至加利利海邊,全程約33公里,不能一天內抵達。作者用「下去」這字眼,表示了他十分熟悉巴勒斯坦的地理。這段經文讓我們明白到應該「相信」甚麼,而在這過程中,又怎樣與我們的信仰息息相關。
一、相信神蹟
約翰福音4:46提及耶穌在加利利的一個婚宴上將水變酒,這是祂在世上所行的第一個神蹟。這是「質」的改變,主耶穌不單把水變酒,而且還把它變成好酒!這是十分大容量的改變──每口石缸可以盛載兩至三桶水,即各20-30加倫的水(英制10加倫的換算是約45公升),倒入了六個石缸,真是大容量的神蹟!親愛的弟兄姊妹,你們相信神蹟嗎?我相信神蹟!因為在四卷福音書裏,就記載了主耶穌大約行了35個神蹟,而使徒行傳也呈現了一件又一件的神蹟。我更想起一個深刻的神蹟:喬治慕勒(George Muller 1805-1898)獻身照顧孤兒的工作,並以信心的禱告維持孤兒院聞名於世。他興建了5所孤兒院,照顧約一萬名孤兒。他曾作以下見證,有一晚,負責伙食的弟兄憂心地告訴他說,明天的早上沒有一點食物可吃,慕勒就請這位弟兄和他一起跪下禱告。翌日早上,雖然沒有早餐,但他仍吩咐人將所有的餐具擺好,孩子們都一一就坐,並疑惑地看着慕勒院長,因為他對着空空的杯和碟作了謝飯禱告!就在這時,門鈴響了,有一家麵包店遇上工廠大罷工,老闆不曉得如何處理這些已做好給客人的麵包,於是便捐給孤兒院,以免浪費。過了不久,又有人按鈴,原來有一輛滿載牛奶的車子剛巧在附近拋錨,一直都修不好,老闆決定將所有牛奶送給孤兒院,免得壞掉。我們聯想原本空杯空碟,但每個孩子吃着麵包喝着牛奶的情景。哈利路亞(Hallelujah)!慕勒並沒有因缺乏食物而焦急,他曾說:「焦急的開始就是信心的結束,信心的開始就是焦急的結束。」
今天,我們置身的這個禮拜堂於1964年落成,座位可容納一千多人。由於地點適中,加上禮堂寬敞,所以也成為許多堂會或機構假借的聚會場所,例如八月剛舉行的港九培靈研經會、神學院的畢業禮等等,還有香港浸信會聯會將於九月舉行兩日三場的佈道會。之所以有這60多年的服侍,正是因為在士他令道聚會的先賢先聖看見了神國的異象,決定於亞皆老街206號興建新堂,而我們其實也置身於這神蹟裏。
然而耶穌的回應是:「若不看見神蹟奇事,你們總是不信。」(約4:48)耶穌在此用「神蹟奇事」,在約翰福音裏只有這裏出現「奇事」一詞,意思是指不尋常的事。耶穌說「你們」而不是說「你」,所以祂不是針對大臣說這番話,而是指着那些加利利的猶太人說的。由此可見,加利利人所尋求的是神蹟、證據,這是耶穌所不喜悅的。耶穌強調他們「總是不信」,因為看見神蹟才信,這並非真的信心。我有一位朋友便是這樣,非要看見神蹟才願意相信神。當他面對困難或家人患病時,便會向神祈求,但當困難病患過去了,他總是諸多推搪是巧合,並以種種理由拒絕神。
二、相信神的話
「那大臣說:『先生,求你趁着我的孩子還沒有死就下去。』」(約4:49)起初,大臣的回答顯出他不懂得耶穌的意思,但他知道,只要耶穌肯立刻到他的家去,問題就一定能夠得到解決。縱然大臣不明白,但他仍然不放棄捉緊耶穌:因為需要──他已無能為力,而兒子快要死了;因為父愛──他身為父親,但兒子快要死了。「耶穌對他說:『回去吧,你的兒子活了!』那人信耶穌所說的話就回去了。」(約4:50)耶穌的回答,完全出乎大臣的意料之外。耶穌的意思就是:「你能否只憑我這句話就相信呢,還是必須親眼看見我跟你一起去,才相信你的兒子可以得醫治呢?」耶穌喜歡的,乃是不必看見神蹟就信的「信心」,正如祂對多馬所說:「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 20:29下)相信帶來行動,真正的信心乃建立在耶穌的話語之上。大臣原想趁兒子還未死,求耶穌跟他一塊下去,耶穌卻叫他可以回去,因為他的兒子活了。大臣因為相信耶穌的話就動身回去,可見他不是將信心建立在「看得見」的神蹟之上,而是建立在耶穌的「看不見」的話語之上。耶穌提升了他的信心,正如伊文思(James Evans)所說:「信心不是感覺、不是眼見、不是理由,乃是在神話語上抓住神。」回想當年我申請入讀神學院時,父親因擔心我而失眠,神藉着經文提醒了我:「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太6:34)之後我再將我的心意向父母解釋,感恩天父最終為我開路。
三、相信神的兒子
「正下去的時候,他的僕人迎見他,說他的兒子活了。他就問甚麼時候見好的。他們說:『昨日未時熱就退了。』他便知道這正是耶穌對他說『你兒子活了』的時候;他自己和全家就都信了。」(約4:51-53)當大臣回去了,耶穌的話就產生了能力。他在回去的路上碰見僕人來報喜信,他一問,知道兒子病好的時間大概是下午一時(未時),正是他與主說話之時,於是他的信心更加堅固了,甚至全家都信主了。那麼,相信的基礎是甚麼?既然4:50已經說這個大臣「信」了主,為何到了4:53又再提到他的「信」?難道大臣前面的信心不是真的嗎?答案是否定的,前後的信心的性質一致,都是真的信心。我們在這兩處經文所看到的,是大臣信心的成長──是有成長的信心、是活的信心。大臣的信心不但建基在主的話語之上,更是建基在神的兒子的身上。「信心」必須要有一個對象──對象對,信心就是真的;對象錯,信心就成了錯誤。這位大臣的信心,從一開始就是真的,因為他所信的是「主耶穌」!然而,因着對他所信的對象的認識,使他在信心的目標上有了不同的重點。以前,他所要的只是兒子得到醫治,他的興趣不在主耶穌的身上;現在,他所追求的,乃是主耶穌基督本身!再者,因着更多認識所信的對象,他的信心也隨之增加,最終成為一顆堅持的信心。在希臘文和希伯來文中,「信心」和「忠心」是同一個字。你如果充滿信心,就會忠心,也是不少屬靈偉人所共同擁有的。「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20:31)這節經文反映了我們所信的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唯有相信祂才可以得着永生。
結語
「相信‧再相信」是一個持續的相信。我們「相信神的兒子」,這是信仰的基本。但是否就此停下來了?當然不是!神賜聖經給我們,我們要「相信神的話」,積極讀經。成長班正在查考傳道書,參考的是謝慧兒博士所著《【傳道書】試看人生 》一書。謝博士以年半時間閉關寫作,當她完成此書時說:「人生有意義的事,莫過於為上帝而寫。」弟兄姊妹,你又可以為上帝做些甚麼呢?「相信神蹟」,城浸經歷了85年的歲月,當中滿有恩典、滿有神奇妙的作為。9月後,我們將踏入86年,我們仍然相信神的帶領嗎?內地會創辦人戴德生先生曾有這樣的經歷,在一個風雨交加的晚上,他要到倫敦主領聚會。負責的弟兄說:「今天這樣狂風驟雨,是不會有人來的。」戴德生卻仍然堅持說:「即使只剩下門衛,我仍然要繼續。」結果只有12人到來,戴德生當時心裏不明白神的心意。但感謝神,戴德生的忠心得到了回報,赴會的弟兄姊妹中,超過一半,他們自己或其兒女均成為宣教士。戴德生說:「不信的人只看見困難,信的人看見自己和困難之間還有上帝。」在未來的日子,城浸仍然會面對很多挑戰,然而在挑戰和我們之間必定有神。弟兄姊妹,你可以為神做甚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