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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道訊息

敬畏上主:承傳信仰──學習中實踐,實踐中學習

經文【提後3:16-17】

講員:方憬仁傳道        記錄:梁莊儀姊妹

引言

今天的副題涉及「學習」與「實踐」兩方面。究竟基督徒要「學習」甚麼?「學習」的目的又是甚麼?另一方面,我們要「實踐」哪方面?「實踐」的目的又是甚麼?他們到底有何關係?兩者是否能分開去討論?

「聖經」與「裝備」的疑問

以下是提摩太後書3:16-17不同的翻譯:「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和合本》);「每一部受上帝靈感的經典、對於教導、對於指責、對於規正、對於訓練人正義,全都有益,叫屬上帝的人完備,完全準備着、可以行各樣的善事。」(《呂振中》);「全部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在教訓、責備、矯正和公義的訓練各方面,都是有益的,為要使屬神的人裝備好,可以完成各樣的善工。」(《新譯本》);「聖經全都是神所默示的,對於教導、責備、糾正、訓練人行義,都是有益的,讓屬神的人得到充分的裝備,可以行各樣的善事。」(《新漢語》)當我們比較不同的譯本,便會發現有兩項較大的差異: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

若觀察原文,以上的翻譯也算合理,然而,《新漢語》較能表達經文的意思──《和合本》沒有譯出原文中「全部」的意思;《呂振中》的翻譯則淡化了保羅指向聖經的意思;《新譯本》是近乎原文直譯,不過卻令人疑惑世上有多於一本的聖經;而《新漢語》則表達了聖經每處經文都是神所默示的。注意保羅這裏提及的「聖經」是指舊約聖經,因當時很多新約的經卷仍未寫成。保羅形容提摩太「從小明白聖經」(提後3:15),然而他孩童時學習聖經的經歷卻有別於一般猶太孩童。使徒行傳提及他住在路司得,母親是信主的猶太人,父親則是希臘人(16:1),這裏暗示了他父親並沒有歸信耶穌。另外,也許他母親未有嚴謹地遵守「摩西五經」的教導,因此他仍未受割禮(16:3)。概括而言,孩童時的提摩太很可能在猶太會堂以外的地方學習信仰。事實上,保羅形容提摩太的「無偽之信」是來自其外祖母和母親(提後1:5),故此,大概就是她們幫助提摩太建立對聖經的認識和基督信仰。

雖然不能百分百確定提摩太是如何學習聖經,但我們從其他文獻得知,對被擄歸回的猶太人而言,家庭教育是第一個學習的場景,因為舊約清楚要求父親教導兒女(申11:19),除了「摩西五經」外,他們還要學習一些智慧傳統(箴1:8)。此外,大約在主前2世紀,被擄後的猶太人已有某種形式的學校。根據《巴比倫他勒目》的說法,大約在主前63-65年,有一位大祭司引進了強制性的教育,讓孩子自小便接受正規的信仰教導。當時,猶太孩子會到各城鎮內的會堂上課。主前70年,耶路撒冷便有480間會堂供猶太人學習。猶太文獻《米示拿》描寫了猶太男人在人生不同階段的本份──五歲的猶太孩子在正規的信仰教育下,開始學習希伯來聖經(即舊約聖經);十歲便學習《米示拿》,這是拉比對摩西律法的詮釋和應用。雖然《米示拿》於主後200年才完成,不過拉比的詮釋在第一世紀已開始流傳。

除了正規教育之外,亦有非正規的教育方式。安息日、行割禮及飲食條例都具有教導的功能,提醒他們與神立約的關係。當持守這些外顯行為,猶太人便表明了屬神子民身分的記號,並藉此將自己從異邦文化的社會中分別出來,同時透過節期認識信仰。回到起初的問題,基督徒到底要「學習」哪方面?從非正規教育來說,除了每週崇拜外,城浸家每年也會慶祝聖誕節及復活節,又會提及將臨期、顯現期、預苦期、聖靈降臨日等,而主餐和浸禮亦是教會重要的記號。簡言之,每年這些節期及教會禮儀再一次重述並重現耶穌的拯救故事,重新教導信徒到底基督是如何拯救我們,並塑造我們在世上跟隨基督的獨特身分。

從正規教育來說,聖經是信徒主要學習的內容,因為聖經都是神的啟示。某程度上,神藉聖經規範了祂的啟示範圍,反之,當我們離開了聖經的規範,便不能理解神是誰。故此,聖經就是信徒學習信仰至為重要的基礎。城浸家非常重視聖經教導,成長班每季共有八次查經週,而初信或慕道者進入教會,便從信仰班開始認識信仰。此外,訓練事工亦設立了不同課程,如設有基礎班、中級班及進深班的「門徒生命與事奉」證書課程,讓信徒有系統地接受訓練,以較完整的學習框架認識信仰,接受裝備,從而培育信徒生命去事奉神。事實上,信徒理應以聖經作為信仰基礎,在不同方面擴闊對神的認識,以及裝備信仰的事奉技巧,例如神學、教會歷史、靈命塑造等。設立不同課程的目的,是為了讓信徒能接受有關信仰的正規教育。

「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

與其他譯本相比,《和合本》並沒有完整的翻譯「裝備」一詞,他將原文中「完全」和「裝備」兩個詞的意思結合了起來。而其他譯本則將「裝備」的意思翻了出來,至於《新漢語》就比較完整地將原文的意思翻了出來。事實上,若從希臘文文法去理解,「裝備」一詞是保羅刻意運用的,是為了加強語氣去提醒提摩太聖經讓屬神的人在行善前得到充分的裝備。如果一口氣閱讀3:16-17,便知道保羅首先強調了聖經的來源是神的默示,然後他以A-B-B’-A’交叉排列的方式闡述聖經對於教導、責備、糾正、訓練人行義都是有益的。簡單來說,教導與訓練從正面強調聖經塑造信徒的生命,教導、訓練信徒如何按神的心意而活;而責備與糾正則從反面指出聖經能使人知罪,並向人指出正確的行為。最後,聖經的寫作目的是讓屬神的人得到充分的裝備,以致可以行各樣的善事。

這裏帶出幾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基督徒「學習」的目的是甚麼?經文提醒我們,當信徒接受聖經教導便是一個裝備的過程,容讓我們的生命被塑造、更新,建立基督徒的品格,使我們能行各樣的善事。換言之,信徒學習聖經是為了實踐。然而,要「實踐」甚麼?經文說讓神的子民可以行各樣的善事。狹義上,是指一些善事,如接待客旅等(提前5:10, 6:18);廣義上,就是按聖經的教導活出事奉神的生命,並以事奉神的眼光去生活,如家庭、職場等。最後,經文亦回應了「學習」與「實踐」兩者是不能分割的──學習是為了實踐。猶太文獻《米示拿》(Mishnah, Abot 5:14)記載了四類學生:

i) 上學而不實踐(所學)的──他至少得到上學作為報償。

ii) 實踐而不前去(學習)的──他至少得到實踐作為報償。

iii) 既上學又實踐的──他是真正的敬虔。

iv) 不上學又不實踐的──他是真正的邪惡。

反思:學習中實踐,實踐中學習

假如我們強行將「學習」與「實踐」分割,便會出現兩個極端──其一,只強調實踐而缺乏學習;其二,只強調學習而缺乏實踐。可惜,兩者都會帶來嚴重的屬靈危機。強調實踐而缺乏學習的人,他們會非常重視事奉,因為他們深信事奉能大大經驗神的同在及工作,所以他們很強調在事奉中的領受,不重視聖經的學習,甚至認為聖靈的帶領來得更重要。強調事奉而忽略學習聖經會帶來甚麼屬靈危機呢?剛才提到聖經是信徒學習信仰的基礎,即使信徒在事奉中看似經歷到聖靈的帶領和同在,但當缺乏聖經的規範作為判準時,便難以辨識這種屬靈經驗是否合乎聖經的真理,或是否真的出於聖靈的帶領。更甚者,他們所經驗到的「神」到底是不是聖經中所啟示的「神」呢?換言之,他們可能誤以為自己與「神」同行,但原來只是跟隨了自己建構出來的「神」!

相反,當強調學習而缺乏實踐的信徒又怎樣呢?這類信徒熱心追求聖經的知識,會參與不同的聖經講座及課程。雖然他們時常分享聖經上的知識,卻很少思考這些聖經真理與自己的生命到底有何關係。換言之,這些「聖經知識」只停留在腦海,並沒有與信徒的生命相遇;他們也沒有把聖經真理「放在心裏」,讓聖經真理轉化生命,更不會活出事奉神的生命。因此,這便衍生了兩個問題。第一,縱使這些信徒完成了課程,可是他們的生命並沒有被更新和轉化,也看不到基督徒應有的生命品格,如喜樂、恩慈、和平等(加5:22-23)。第二,信徒只熱衷於聖經知識,而未有與這位真神建立關係。某程度上,這是僭越神的行徑。因為人乃受造之物,現在人竟膽敢將又真又活的創造主「降格」為知識!這些人可能滿腹聖經的知識,雖有敬虔的外表卻缺乏敬虔的真實。這種屬靈危機最容易發生在教會內擔當教導職事的人身上,如傳道人和導師等。我們必須十分小心,以免落入這種屬靈危機,求主幫助我們。

我們要在「學習中實踐,實踐中學習」,而學習與實踐既不能分割,又是互相影響的。我們要將聖經真理化作行動,不論是反思生命,或以行動參與不同的事奉,活出事奉的生命等;同時,在事奉的過程中,我們或會遇上很多場景和經驗,激發我們對信仰提出疑問和竭力追求。換句話說,「學習中實踐,實踐中學習」是一種「螺旋式的持續關係」,兩者在信徒的生命中是不會停止,亦不應停止!否則,我們便會落入剛才談及的兩個極端情況。

結語

今天是訓練主日,盼望弟兄姊妹能踴躍參加訓練事工的不同課程,從而擴闊信仰的目光,豐富對神的認識並在實踐中反思屬靈生命。更重要的是,接受裝備,讓我們的生命被神塑造成為合適的器皿,一生惟祂所用。最後,請謹記,信徒應該終生在「學習中實踐,實踐中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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