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浸信會
85周年

講道訊息

榮耀的盼望和使命

經文【路24:13-49】

講員:陸倫泉牧師   記錄:李錦昌弟兄

引言

   耶穌基督的復活,到底與我們的生命、信仰有何關係?曹牧師上週證道引用了約翰福音12章,論到榮耀的尊崇:「馬利亞就拿着一斤極貴的真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髮去擦,屋裏就滿了膏的香氣。」(約12:3)吳牧師在受苦節崇拜中則引用羅馬書5章,論到神奇妙的愛──神的獨生子耶穌擺上了榮耀的苦楚,藉着祂十字架上極嚴酷的死,我們的罪得釋放,神的愛亦得以彰顯:「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路24:26)

 

基督已復活

  「神願意叫他們知道,這奧祕在外邦人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就是基督在你們心裏成了有榮耀的盼望。我們傳揚他,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西1:27-28) 基督的復活使我們有榮耀的盼望,從而給予我們榮耀的使命。「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15:22)我們可以憑信,在基督裏得着復活,並且帶着榮耀的盼望作神的工。耶穌基督的復活是我們信仰的根基,保羅一針見血的指出:「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並且明顯我們是為神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神是叫基督復活了。若死人真不復活,神也就沒有叫基督復活了。」(林前15:14-15)假如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沒意義的;可是,如果基督真的復活了,我們便有傳揚福音、做見證的使命!

 

帶有使命的生命

   藉着堅信基督復活所賜下榮耀的盼望,我們的生命應該是帶有甚麼使命的生命呢?請注意,不是我們的生命是甚麼樣的生命,而是帶有甚麼使命的生命!我們已從黑暗進入光明,不再被罪綑綁,一理應有責任傳揚這使人得永生的福音。可是當我們獲得這福份後,不能說聲「感謝主」便停了下來,而是要努力將這建基於耶穌復活的福音傳揚出去!對基督徒來說,信仰、生命和使命三者有着不可分割的關係,甚至可以說是缺一不可。當明白了這道理,我們便知道該如何做好自己的本份──操練屬靈光景,在生命中活出使命和信仰,讓人在我們身上看見主。

 

耶穌另類的顯現

   耶穌復活後,向兩個門徒顯現:「正當那日,門徒中有兩個人往一個村子去;這村子名叫以馬忤斯,離耶路撒冷約有二十五里。他們彼此談論所遇見的這一切事。正談論相問的時候,耶穌親自就近他們,和他們同行;只是他們的眼睛迷糊了,不認識他……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着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耶穌就進去,要同他們住下。到了坐席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才認出他來。忽然耶穌不見了。他們彼此說:『在路上,他和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嗎?』……兩個人就把路上所遇見,和擘餅的時候怎麼被他們認出來的事,都述說了一遍。』」(路24:13-35)耶穌向門徒作了三個「另類的顯現」:第一、復活的顯現──這是不平常的,已超越了人的認知和理解;第二、舊約先知早已預言耶穌必死而復活,因此聖經是神獨特顯現的記載;第三、耶穌擷取了舊約中關於祂的預言並向門徒詳細講解。耶穌在以馬忤斯向門徒闡釋了一切,因此他們不能再推說不曉得基督復活的道理和事實。

 

   天色不早,耶穌住了下來,祂做了四個動作:「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也是最後晚餐的動作)門徒「眼睛明亮了」,因此認出了耶穌。這不禁使人想起約翰福音的記載:「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約20:19-21)經文提到門徒見主後很快便「喜樂」,然而路加福音的記載卻有點不同:「他們卻驚慌害怕,以為所看見的是魂。耶穌說:『你們為甚麼愁煩?為甚麼心裏起疑念呢?』」(路24:37-38)按這裏的記載,門徒在感到喜樂之前,情感上先經歷了四個階段:「驚慌」──原文有「飛起」之意,指因為脫離了現實,以致使人感到驚慌,不知所措;「害怕」──英文譯作Phobia,即恐懼,這裏更深層的意思是指人被困在一個令人懼怕的環境之中,心裏不好受;「愁煩」──隱含了動作之意,七上八下、坐立不安,因為沒有解決方案,於是導致內心不停的掙扎,感到為難;「起疑念」──匪夷所思,沒有答案,是理性所不能理解的混亂狀態。

 

   耶穌道成肉身,明白人的軟弱,早已預計到門徒心中所思所想,所以祂在顯現之先便說:「願你們平安!」(路24:36)這份平安不是世人隨口所說的一句口號,而是帶有能力的,可使人得到深入、穩重、剛強的安慰和肯定,能令門徒脫離愁煩的捆綁。耶穌所賜的平安與別不同:「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裏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約14:27)耶穌進一步向門徒提出證據:「『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腳給他們看。」(路24:39-40)這些傷痕足證他們眼前的正是受過傷、死了但已復活的耶穌的身體。門徒的反應是:「喜得不敢信,並且希奇」(路24:41上)這份喜樂是基於神恩典的彰顯和被悅納,然而請注意,他們不是拒絕相信,而是不敢相信!他們感到「希奇」是因為這事已超越了人類頭腦上或觸覺上的理解。耶穌怕門徒不信,於是又做了一些舉動:「耶穌就說:『你們這裏有甚麼吃的沒有?』他們便給他一片燒魚。他接過來,在他們面前吃了。」(路24:41下-43)這證明了耶穌的身體已復活,並且像常人一樣能吃能喝。

 

必定性和真實性

  「耶穌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着我的話都必須應驗。』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又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裏復活。』」(路24:44-46)耶穌引用舊約聖經,指明基督的死的必定性,以及基督復活的真實性。然而,我們不禁要問:為何耶穌要如此大費周章,親自就近兩個門徒、親自站在門徒中間、賜予門徒安慰和剛強的肯定?為甚麼祂要給門徒講解聖經的教導,又給他們實體的觸摸和體驗,並且強調基督必死必復活的需要呢?再進深一層,祂的死與我們有何關係呢?

 

   也許你已明白耶穌就是基督,是我們的救主,祂在十字架上被釘死,戰勝了死亡並且復活;我們也認定基督是我們的王,是那初熟的果子,我們的生命既源於也連於基督已復活的生命。至於耶穌復活後升天的情況,我們必定會引用路加福音24章第46及50-51節:「又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裏復活。』」(路24:46)「耶穌領他們到伯大尼的對面,就舉手給他們祝福。正祝福的時候,他就離開他們,被帶到天上去了。」(路24:50-51)然而,我們是否可以跳過第47-49節了?答案是否定的,相反,這3節經文更是重點所在:「『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裏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路24:47-49)事實上,耶穌的復活帶給我們一個榮耀的盼望,以及其背後榮耀的使命──我們要「傳悔改、赦罪的道」,這是誰的道呢?是耶穌基督的道!憑誰的能力?憑天父所應許、「從上頭來的能力」!至此,這異象便清晰不過了,這不是我們的宣教,而是神的宣教──我們只是神的器皿,奉神的名字、神的道去工作。

 

   也許你會說:「要傳悔改、赦罪的道?」這與我無關吧?我既不是使徒,也沒有佈道的恩賜!「要作耶穌復活的見證者?」祂死之時,我不在場,我還沒出生!而且我也沒有答應。「要等候、領受從上而來應許的能力?」真的要等嗎?我既有能力也有財力,還要等多久?為何不能馬上做?回看今天的經文,耶穌的死有其必定性,祂的復活也有其真實性(約24:46);我們要領受等候,傳揚和作見證也有其必然性(約24:47-49)。我們生命的流露,能夠彰顯神復活的大能。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完成了神的救贖計劃,然後吩咐門徒去傳揚這使人得救榮耀的盼望。因此,不管你有甚麼藉口,所有信徒都不能逃避這榮耀的使命:「神願意叫他們知道,這奧祕在外邦人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我也為此勞苦,照着他在我裏面運用的大能盡心竭力。」(西1:27-29)

 

結語

甚麼是不再一樣的生命?就是:「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2:20)基督復活所給予我們的榮耀盼望和使命是一種生命中自然的流露,是馨香的祭,能叫人在我們身上看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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