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浸信會

講道訊息

回應天上的呼召

經文【徒26:19-32】

講員:杜文瀚牧師            記錄:羅慕琳姊妹

引言

有沒有一些人或事能讓你引以為榮呢?是學業成績、事業、家人、配偶還是兒女?有沒有人會因為家中有人奉獻作傳道人或宣教士而引以為榮?記得我家三個小孩在南非成長及讀書時,老師常常說:「你是獨特的」、「我以你為榮」,如果小朋友能在這樣的氣氛下成長、常聽到鼓勵的說話、常被引以為榮,這種觀念必會導致另一種結果。在聖經裏,使徒保羅也有一件多次提及並引以為榮的事,今天讓我們從這件事去思想宣教的課題。

回應天上的呼召(v19-23)

在使徒行傳26章,保羅在一個公開場合宣講及作見證,對象包括:亞基帕王、百尼基、千夫長、還有城內顯要(25章提到在場的人很多)。保羅這見證在第9章及22章也有宣講,這次是第三次,凡重複三次的都是重要的事情,所以這見證是十分重要。在26:20,保羅提及幾個地方:大馬士革、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及外邦,這些地方,正正回應了他在傳道經歷中曾做過的事。在9:15-16,當時使徒保羅在大馬士革路上遇到強光令眼睛看不見、被帶到大馬士革,然後遇到信徒亞拿尼亞。首先是主對亞拿尼亞說話,而這節經文中的兩個「他」:第一個「他」是指亞拿尼亞,第二個「他」指的是保羅(原文直譯)。經文提及三個群體:外邦人、君王和以色列人,而保羅有否對他們傳福音呢?

首先是外邦人。在保羅三次的傳福音行程中,他離開猶太地方去到小亞細亞、即土耳其,當中有不同城市如路司得,然後再到希臘的哥林多、腓立比等,這些城市大都是外邦人的城市,可見保羅曾向外邦人傳福音。其次是以色列人。保羅在每次宣教行程都會首先進入猶太會堂,只是後來遇到猶太人的反抗、逼迫才改變策略,可見保羅亦有向猶太人傳福音。至於君王,只要認真看26:19,便知道他正正是向亞基帕王宣講見證。在保羅的傳講中有提及舊約、先知,但都是指向新約的基督,而保羅整個福音內容都是指向基督,因為耶穌基督是他福音的核心(徒20:22-23)。從這角度可見,保羅正正是在回應最初在大馬士革的呼召,他向這三個不同的群體傳福音。因此,當保羅站在亞基帕王面前時,他說自己並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像。這正是保羅的宣告,他大膽地說自己已完成主耶穌所吩咐的!

宣教工作就是有些人領受了清晰的呼召,然後漸漸地回應及完成──純粹的呼召並不足夠,呼召是需要被回應的。回應是一個過程,需要的時間可能是幾年、甚至十年。當再讀這節經文,我內心有很深的感受,並回想起自己最初的呼召。記得在大學三年級時參加傳福音的訓練營,在營會中學習傳福音的方法。於聚會最後的一晚,我很清楚地看到一幅普世宣教的圖畫,福音如要傳遍全世界是需要很多人的回應,我當時作出一個禱告:「神啊,祢若差派我去宣教,我願意回應。」這景象深印我心,在往後十七年的宣教事奉中常常重溫那一刻的呼召,我能夠確認那不是純粹的感動,而是從天上而來、上帝要我去回應那宣教的需要。往後尋索宣教路時,我在台灣、蒙古、西伯利亞、日本等地看到離開家鄉的中國人,他們的心靈是開放的,都願意對福音作出回應,所以更認定海外華人是上帝帶領我去服侍的群體。在申請成為宣教士前,得到太太的支持,她亦領受了從神而來的呼召及確認,於是在2004年一家五口就踏上了南非宣教路。及後的十七年,我們集中在紐卡索和伊利沙伯港兩個地市服侍華人,2021年平安從工場回到香港時,更感受到整個過程是神的恩典。這段經文亦是我在2004年差遣禮上述志的經文,經過十七年的服侍後,我可以說,我回應了上帝的呼召。我相信其他宣教士亦一樣,一步一步更清楚的看見服侍的對象,然後願意一步一步的踏上宣教路。然而在過程中,也需要很多人的同行、祈禱及支援,以致能夠踏上事奉之路,即是既有呼召又有回應。

別人不理解這呼召(v24-26)

雖然每個宣教士都有呼召,但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夠理解這個呼召。當時,保羅在亞基帕王和非斯都大人面前受審,非斯都聽到保羅的說話後,他說保羅的學問太大、使他瘋了(徒26:24)。「瘋了」這詞有兩個意思,第一是真的是神經錯亂、瞎說話;第二是做一些常人不做的事。當非斯都聽到保羅的見證──如何從逼迫基督徒的法利賽人、回轉悔改成為基督徒的得救過程,他滿腹疑惑:雖然保羅的學問很大、懂得很多,卻為何被上了鎖鍊站在台前受審呢?保羅真的是瘋了,他的行為與他的學問不相稱。於是,保羅按次序把他的整個見證完整地表述出來。當一個人能清晰地、有條理地表達一件事則表示他頭腦清醒,沒有喝醉。保羅知道自己在說甚麼,以及所做的一切都是回應了當日從天上而來的呼召。雖然在整個過程中遇到很多困難,但畢竟保羅還是完成了。

不是每個人都明白宣教士的工作,這並不是說宣教士沒有清楚說明自己在工場中的事奉,而是有時候聽的人未能理解為何即使遇到那麼多的困難、危險、限制,但宣教士仍然願意被差派往工場服侍。而且,往往在服待的過程中,並不會即時看到成果。也許我們會覺得這些宣教士大概瘋了,在做不正常的事?記得在2004年決定接受差遣到南非宣教時,當時已知道南非的治安不太理想。當時有人跟我們說,兩個成年人到南非宣教便好,為何仍要帶上三個小孩一起去冒險呢?答案其實很簡單,就是因着一個使命。2021年,當我們一家五口平安回港時,也正正回應了這個問題,一切看來似乎不可行,但卻見證了神的工作。當然,過程並非一帆風順,也未必有很多成果,但我卻看見整件事都是神的呼召。

宣教士生命的流露(v27-32)

當保羅回應了非斯都的話後,就將焦點指向熟悉猶太人的事的亞基帕王。保羅問亞基帕王信先知嗎,而亞基帕王亦知道保羅的目的,於是反駁:「你想少微一勸,便叫我作基督徒啊!」(徒26:28)保羅曾說,他所傳的福音是回應先知所說的,因此當亞基帕王聽到「先知」這兩個字便意識到他的想法。不過保羅的回應更是精彩,雖然當時他只是向一個人(亞基帕王)說話,但其傳講的對象其實是在座的每一個人(徒26:29)。由此可見,保羅抓緊了每一個機會,向聽的人傳福音。這是保羅常做的事,無論是在三次的宣教行程中、在公開的地方、在會堂或是這次在議會,保羅總是如此,而他這做法正正呼應了自己在哥林多前書的說法:「……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林前9:20-22)當面對不同的文化差異,保羅都能夠適應,並隨時隨地向不同的人傳福音,正如他自己所說:「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提後4:2) 

是不是「不得時」就不能傳福音呢?我在南非的服侍對象是華人,他們在當地的人口比例僅佔整體的約1%(30萬人),而且他們分散在各大小城市,要向他們傳福音真是需要「到處尋找」。我們養成了一個習慣,就是每到一個城市就逛商場,尋找華人的蹤影。雖然有時候會「得時」,但很多時卻是「不得時」,甚至只是與對方打個招呼,沒有任何交流。我曾在紐卡索傳福音六年,並沒有帶了很多人信主。往後當我重回這城市時,竟然有些當時沒信主的人說他們已信耶穌!六年是不短的年日,有些人甚至需要更長的時間才會信主……無論得時不得時,傳福音會不會也可以成為我們生命的動力,就像保羅一樣成為他的宣教生命呢?

即使身處香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也有很多機會與人分享福音、談論信仰。記得有一次我在公園讀聖經,有人走近並主動談起信仰的話題;到銀行處理財務,與職員談到牧師這職業時,對方就分享了他很多過去的屬靈經歷;在餐廳午膳,跟對面的男生談論工作以及他返教會的經驗……我們總有很多機會向陌生人傳福音,當中大多不是刻意的安排,你說這到底是得時還是不得時呢?事實上,隨時隨地就有傳福音的機會!藉着保羅宣教生命的特質,讓我們再次思想,今天的香港仍然有很多傳福音的機會,我們到底該如何回應?

結語

「回應天上的呼召」看似是一個很偉大的題目,或許我們會認為只有像保羅那麼偉大的人才會有「引以為榮」的事(我們只是平凡人)。弟兄姊妹,也許你曾經有宣教的呼召,盼望你繼續尋求更多的印證,不要輕易拒絕神。今天,無論是在開放地區抑或創啟地區,宣教的需要仍然是很大。當然,本地亦有很多跨文化的工作需要工人去回應。其實每個弟兄姊妹都有學習的空間,在使徒行傳26章,當保羅落在一個被審問的逆境中,他仍然沒有放棄傳福音的機會,他不單想一個人信耶穌,而是希望更多人信耶穌!願保羅宣教生命的特質,烙印在我們的心裏。今天,我們依然有很多機會可以傳福音,包括:本地同文化、本地跨文化、甚至在返教會路上所遇到的陌生人……總之,無論得時不得時,都要傳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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